兴山县启动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
新年伊始,根据《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国家储备林计划的通知》(鄂林办外[2014]3号)文件要求,兴山县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专班,由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天保办、林调队予以配合,抽调兴山县8个乡镇、3个国营林场技术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
国家储备林是根据《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和《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内容,由国家统一收储、管理和动用的一定规模、规格和品种的主要用材树种立木资源。它不仅是高价值和高等级大径材的战略资源风险性储备,也是优化结构的后备性储备,更是群众增收的富源性储备,是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重要载体,做好本次划定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划定工作以国有林场为主,兼顾集体林场,依据2009年全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按照国国家储备林划定标准,将集中连片500亩以上、郁闭度0.6以上、立地指数
国家储备林的划定,将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包括基本建设现有林改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贷款贴息、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项目贷款等国家优惠政策保障。兴山县本项工作将于 3月中旬完成并呈报省林业厅外资办。(兴山县林调队 彭洪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