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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林业:网格化管理成效显著

日期:2014-06-19 00:00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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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秭归县林业局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执法工作,在积极开展执法体制、管理体制、执法形式和审批制度综合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出了林业网格化管理的林业资源管理新模式。改革试行半年来,森林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上半年全县共查处林业案件88 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66 起,刑事案件22起,刑事案件比去年全年总数还多6。累计处罚88人,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17人,没收木材185.14立方米,案件受理率、结案率均达100%,刑事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处于前列。

一是改革执法体制,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将林业站行政执法权归口到森林公安局,对原有的天保护林员和信息员进行重新审定,招聘具有林业协警身份的护林员23名,由森林公安局统一管理和考核,进一步理顺了全县林业执法体制。

二是创新执法形式,推行林业网格化管理。针对全县林地面积大、范围广、情况复杂的实际,探索出了网格化管理模式,即以森林公安局、两个森林派出所、林业协警、信息员为基础,将全县划分为312202格,由县森林公安负责全县大案要案办理、森林派出所警察为机动执法队员负责3区管理、林业协警为片区网格员负责12片区管理,各村信息员为管护区网格员负责各自管护区信息反馈,形成了自下而上信息反馈及时、自上而下处置迅速的林业执法新形式。

三是强化案件管理,促进规范执法。对林业案件实行一周一次案情研判,分析发案特点,及时掌握违法动态,确定工作重点;一月进行一次案件评查,分析案件办理特点,纠正办案漏洞,确保办案质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督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执法任务整体推进。对林业协警实行三个三管理,即要求林业协警每周要提供一条案件线索,对连续三周未提供案件线索的,予以解聘;要求林业协警加强日常巡山管护、协助林业执法等活动,对连续三个月参加日常工作的予以解聘;实行林业案件倒查机制,对出现三次以上倒查责任的林业协警予以解聘,确保了林业协警和信息员尽岗尽责。

四是改革审批制度,优化服务质量。将采伐证办理下放到乡镇,由林业协警负责伐后验收,在方便群众的同时,有效控制了源头无序采伐,提高了采伐办证率,降低了乱砍滥伐案件的发生率。(秭归县林业局办公室  王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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