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毓安调研宜昌市“林业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森林公安建设情况

陈毓安(左三)在陈宏彦(左二)陪同下视察宜昌市森林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情况

陈毓安(前排左三)在副区长巴珠(右三)陪同下检查龙泉镇香烟寺村村庄绿化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意见》,夷陵区大力实施绿色示范乡村工程建设,近期被纳入全省首批“林业生态示范县(市、区)”建设区。陈毓安一行来到夷陵区,实地查看了小溪塔街道官庄村、仓屋榜村及龙泉镇青龙村、香烟寺村、雷家畈村的道路、河道、庭院绿化和苗木基地情况,认真听取了夷陵区创建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市、区)”工作汇报。陈毓安充分肯定了夷陵区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县(市、区)”前期工作成绩,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意见》和省林业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多方筹集资金。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鼓励企业参与捐资冠名绿化景观带、休闲公园和绿化建设。并希望夷陵区在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县(市、区)”工作中走在全省前列,继续发挥模范示范的作用,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随后,陈毓安一行深入宜昌市和枝江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现场,详细了解项目申报、施工进展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及问题。陈毓安指出,宜昌市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克服资金少、时间紧、任务重等重重困难,不退缩、不叫苦、不懈怠的实干精神,值得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认真学习。他强调,宜昌市森林公安机关要积极做好请示汇报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当地各级领导支持,以“示范项目”的标准抓好项目建设质量,起到“标杆”、“旗帜”作用,要同步抓好软件建设,特别是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充分体现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的实战性、实用性和必要性。
宜昌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宏彦、副局长张松林,夷陵区副区长巴珠,市森林公安局长周立平等同志陪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