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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

日期:2013-09-04 00:00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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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当阳市林业局通过三项措施,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学习贯彻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与执法监督相结合;二是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三是与政风行风评议相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后,每人必须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征求意见,开展督查。当阳市林业局向各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发出征求意见函500份,收集到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14条。同时对二级单位《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开展督查3次。

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结合今年政风行风评议,认真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今年重新编印了《当阳市林业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对17项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同时要求各二级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上墙,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林业系统还聘请9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当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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