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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认真落实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保补贴

日期:2014-10-29 11:37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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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都市林业局、财政局和社保局联合行动,在林政稽查大队院内,对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集中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宜都市委常委会决议,宜都市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遵循“先缴后补、据实补助”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款专用,积极稳妥地发放此次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

据悉,宜都市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对象124人,补贴标准按国家政策,从安置职工被安置当年(2002年)起,以宜都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20%6%进行补助,补助至2010年,补助资金134万余元。到目前为止,已有112名职工办理相关补贴手续。

此次社会保险补贴让宜都市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进一步提高了安置职工养老社会保障。(通讯员:宜都市林业局邹正华 杨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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