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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纪律审查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

日期:2015-06-15 09:52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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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严明党的纪律提到新的高度, “三转”的逐步深化,“纪律审查”的提法越来越多地取代了“查办案件”。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纪律审查”一词正式出现在工作报告中,纪律审查针对的是纪律,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的要求,重点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纪律审查是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

一、纪律审查突出“纪”在“法”前的要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纪律审查必须以纪律为准绳和底线。纪律审查工作是冲着纪律去,突出的是党纪特点,是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的查处。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发现其有违纪问题即率先“亮剑”,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应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使其“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纪检机关针对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对能够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问题,及时办理,不放任自流。

二、纪律审查突出纪律是衡量行为的尺子

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纠正了过去纪检工作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认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纪律是“小节”,而不管、不去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对违反纪律“小节”的问题放那儿,养那儿,不愿开展谈话和函询等警示教育工作,担心打草惊蛇,而作了暂存处理,等待被审查人走向违法的时候再一举拿下,是纪检干部错误地把法律当作了尺子,客观上放纵违纪违法人员,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和教育,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纪律审查是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使党员干部不越纪不逾规,依“纪”开展执纪监督,使党员干部从“小节”做起,从遵规守纪做起,从抓早抓小做起,保护党员干部不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纪律审查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实行“三转”以后,工作专职了,精力集中了,如何突出主业?是每个纪检监督人员需要研究的问题。术业有专攻,如何开展执纪监督?如果说“问责机制”的启动是倒逼纪检人员不得不作为的话,那么目前强调的“纪律审查”工作就是指导监督人员如何开展执纪监督,如何突出主业的问题。“三转”以后不是工作面越来越窄,事情越来越少,不是仅仅查办案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使党员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紧紧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不可逾越的底线。把领导干部在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以要善于通过警示谈话、教育诫勉、函询了解等手段及时进行教育和挽救。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

四、纪律审查确保抓早抓小

纪律审查的方式可以多样化、经常化。一是对听到问题反映的可以找本人核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可通过谈话函询的方式,让有反映的领导干部把问题如实讲清楚,谈话内容要记录在案,形成完整的廉洁档案,如有隐瞒就是欺骗组织,查实之后再严肃处理;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求个别领导干部针对谈话函询的问题讲一讲,把民主生活会开实,开的有针对性;四是针对主动向组织交待了自己的问题的加以鼓励,处理上也要有从轻的考虑。五是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所管辖的范围发生了问题,既不向上级报告,也不作出检讨,要对此进行问责。从纪律上严格起来,抓早抓小,要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这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做实了。

让纪律进一步严起来,尤其是使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让那些我行我素、视纪律和规矩于无物的人付出代价。把纪律这条线看住了,就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纪检人员必须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宜昌市林业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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