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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扎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日期:2015-12-08 15:50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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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引发舆论热议的涉林案件,如河南耍猴艺人被判刑、常州一男子抓百只青蛙被起诉、温州一民工抓300只麻雀被刑拘及近期的“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等,都折射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124日,宜都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了以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旨在普及一些打破公众惯性思维、保护动植物的常识,提高群众的遵法守法和护林防火意识,为林业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开展好宣传活动,宜都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在宜都人流量最大的雅斯广场设立宣传点,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向群众讲解保护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列举了身边发生及引起社会热议的真实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斗争中来,共同维护美好和谐宜都。

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辆,悬挂宣传横幅3条,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余人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宜都市林业局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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