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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率先颁发第一批狩猎证

日期:2015-12-22 16:19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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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远安县林业部门为7个乡镇核发狩猎证100份,在全市率先开启了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颁发管理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规范狩猎行为,更好地维护地区治安稳定,远安县林业部门依据上级要求,按照保护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申请条件且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人员核发狩猎证,对狩猎人员、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了限定,并下达了年度捕猎种类和数量。

据了解,狩猎证实行一人一证,一年一核发,狩猎种类和年度限额按年度下达至各乡镇。需要开展狩猎活动的乡镇必须按照《远安县护农狩猎队管理办法》组建狩猎队,确保组建合理,有效开展剿兽、驱兽活动,保护农业生产。同时禁止在野生动物繁殖期(35月)狩猎,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将从严处罚,收缴狩猎证,且3年内不再核发狩猎证。

近年来,远安县十分重视野生动物保护,逐年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措施,狩猎证的颁发,不仅有利于加强狩猎人员和野生动物管理,更有利于山区群众有序组织狩猎,为民除害,维护生态平衡,达到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的。(杨春娥 陈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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