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林业系统集中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抓好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整改,确保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宜昌市林业系统集中开展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公开承诺。市林业局党组积极主动向市纠风办、市政风行风监督小组汇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市纠风办的支持下,市林业局于
精心制定方案。市林业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宜昌市林业系统2016年履职尽责专项督查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各县市区林业局和二级单位,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着力抓好“三项问题”整治,解决“三大问题”(即抓好专项资金使用问题整治,着力解决挤占、截留、挪用林业专项资金问题;抓好维护林农利益问题整治,着力解决虚报、冒领、套取退耕还林等涉农项目资金问题;抓好项目资金审批问题整治,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借审批审核之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变相侵占项目资金问题),确保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政策解答。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退耕还林有关问题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林文[2016]77号)和《省林业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鄂林策[2016]126号)文件精神,组织计资科、造林科、天保办、法制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认真梳理林业项目管理法律法规,通过网上解答、现场解答、书面解答等方式,及时回应基层在专项督查工作中难以把握的问题,受到基层林业部门普遍欢迎和好评。同时市林业局抽调3人参与市纠风办大数据核查工作,确保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核查工作健康开展。
推进建章立制。市林业局成立3个专项整治小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及时修改完善,推进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汇编工作,努力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规范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对履职尽责专项督查整治工作负总责,主管计划财务和项目管理的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负责人根据分工负责督促工作,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整治以来,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宏彦同志及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带领相关科室人员10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指导,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宜昌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