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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专项督查专报 第9期(总第18期)

日期:2016-09-22 16:57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柯晓宇阅读量:

总第18

专项督查专报  9

宜昌市林业局加强履职尽责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7

 

宜昌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市纠风办专项督查

第二组座谈会议精神

 

6月以来,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纠风办专项督查第二组在市林业局召开的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林业厅履职尽责专项督查第一次检查情况通报精神,扎实推进专项督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专项检查全覆盖。市林业局制定《对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由局党组成员带队,抽调局机关10人,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局属各单位加强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对20个单位和部门做到了全覆盖。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财务会计凭证、项目档案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走访农户核实等详查的方式,对全市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掌握了情况,为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检查。市林业局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资金检查,创新加强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方式。市林业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宜昌三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第三方机构,受委托开展审计,通过协议对质量进行了约定。目前,对全市15个县市区林业局(农林水局)和局属7个二级单位进行林业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汇总情况、编制报告。

三、持续加大督办力度。6月上旬,市林业局下发《宜昌市林业局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大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局属二级单位督促力度。通知要求:一是主要领导必须亲自负责。各县市区林业部门一把手对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负总责,主管计划财务和项目管理的领导负直接责任,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把专项督查工作层层压实到乡镇和村。二是工作措施必须具体有效。对2013年以来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兑现情况以村为单位,全面、详细地公示,资金公示到户,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问题隐患必须及时查清。涉林项目资金情况排查,不漏一项,不掉一户,不留死角,重点加强对村干部、林业干部涉林项目资金的排查。四是问题整改必须坚决彻底。面对发现的问题,不避不推,不遮不捂,坚决整改。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加强涉林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

四、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三项整治”:开展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着力解决挤占、截留、挪用林业专项资金的问题;开展维护林农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运用大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等相关问题清查工作,着力解决虚报、冒领、套取退耕还林等涉农项目资金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开展林业项目资金审批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依纪依规查处有关问题,着力解决林业干部职工借审批审核之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变相侵占项目资金问题。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继续采取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包各县市区履职尽责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总结和信息报送。认真总结各地履职尽责工作方法、经验,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信息和总结,随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科学决策,推进专项督查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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