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专项工作评议转报 第10期(总第19期)
总第19期
专项工作评议专报 第10期
宜昌市林业局接受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9日
宜昌市林业局认真开展接受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
促进“十三五”良好开局
今年以来,宜昌市林业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接受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实现了“两手抓、两促进”。
“绿色全覆盖”造林全面完成。2016年上半年,市林业局紧紧围绕“彰显特色、走在前列”的要求,统筹城乡,绿美一体,取得实效。全市完成“绿满荆楚”行动绿色全覆盖造林任务18.53万亩,占年度计划148.7%;主城区累计植树20.78万株,占年度计划115.4%,累计栽植大苗4.1万株,占年度计划164%。全市15个城镇和200个乡村开展了省森林城镇和绿色示范乡村创建。
森林资源管护持续加强。一是森林防火有效防范。坚持把防火责任、防火宣传、防控措施、应急储备等工作落实到基层一线,保持了连续22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成绩。二是森林病虫害有效防控。全市对马尾松枯死树开展全面清理,共清理枯死病死树15万余株,有效控制了病区范围。三是开展林业“五乱”专项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林木、乱购滥运木材、乱征滥占林地和湿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集中开展打击,查处行政案件64起、林业刑事案件5起。
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突出抓好“2016年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年”活动,启动2016年林业科技下乡活动,助力精准扶贫。全市已完成丰产高效示范工程2.9万亩,新建特色产业基地3520亩,改造基地4120亩;编制完成《宜昌市猕猴桃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在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夷陵区适宜区域推广;实施营销流通拓展工程1项,完成一期商铺建设,入驻商户80家。
林业改革不断深化。在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林业局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中央6号文件和省委7号文件精神,破解国有林场“三定”难题,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全市25个国有林场中,22个林场确定为公益类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设置为公益一类或二类事业单位,整合后的22个林场全部列为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机构,采取重新核定、适当增编、“以钱养事”等方式,增加国有林场事业编制数,全市达到440名,新增编制127名。
重点项目扎实推进。重点推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保工程、长防林工程、造林补贴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取得明显成效。1至6月,全市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坡耕地还林3.36万亩,占年度计划94.6%,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10.8万亩,完成造林补贴3.24万亩,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94万亩。开展天保工程“全面保护年”工作,落实森林管护面积1166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11.1万亩,兑现766万亩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