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警交警联动,蓝孔雀获救
日期:2017-03-08 18:06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柯晓宇阅读量:
3月7日,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与市交警支队警务大队联动执法,迅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蓝孔雀案。
3月7日上午10时15分许,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市交警支队警务大队来电,称巡逻民警在人福药业门口发现有人运输野生动物。接到电话后,城郊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现场核查。经现场初步核实,当事人黄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EAU**1的黑色别克君越车辆,运输蓝孔雀(系国家三有动物)1只,未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和野生动物检疫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黄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目前,该所已对此案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同时,该所在对蓝孔雀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及时将这只蓝孔雀移送宜昌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助保护。
多年来,该所在执法中十分重视与当地交警、铁路公安等警种的警务合作,在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中,充分发挥了各警种的优势。(郭童宝,杨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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