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林业信息2017年第2期
当阳市建立林地保护工作联动机制
为全面加强当阳市林地保护工作,强化依法治林,守住林地红线,促进该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有效执行,健全完善林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经当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林地保护工作联动机制。
为保障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成立联动机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当阳市林业局,具体负责林地保护联动机制建立和运行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有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招商、安监、林业等有关部门,各成员单位按照林地保护联动机制要求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动机制运行中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联合调查机制、联合监管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年度考核机制。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及时调查处理各类破坏林地的案件。林业部门负责查办破坏林地案件;公安部门负责对重大破坏林地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检察院负责对破坏林地的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对破坏林地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对涉嫌破坏林地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法院负责对破坏林地案件的审判,依法惩治各类破坏林地资源的犯罪行为;其他部门要严把征占用林地关,严格按相关政策、法规、程序办事。在林地保护专项行动中,各部门要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重大紧急案件,林业部门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会商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在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后续监管等各环节工作中,林业部门负责加强对各类征占用林地项目的审批(审核)和批后监管;国土部门负责在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中对征占用林地是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审查;发改、交通、水利、农业、经信、招商等部门在各类项目的立项、审批中对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在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保护区开垦、采石、取土,尽可能减少项目征占用林地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沟通,为开展林地保护联动工作提供支持;每年度末向办公室提供相关数据,便于研究林地保护工作的新问题、新动向。对林地的保护管理纳入对镇(办事处)、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