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巡回法庭进农村以案释法促宣传
日期:2017-03-29 17:20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柯晓宇阅读量:
3月28日上午10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别的法庭庭审在夷陵区樟村坪镇桃坪河村举行。这是夷陵区人民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分局结合全区涉林违法开展的巡回法庭进农村活动,在此就一起滥伐林木案进行巡回审理,用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
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旁听区域内,村里的党员干部及群众等300余人聚精会神地现场观摩庭审实况,在当地起到了极大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这是樟村坪镇对涉林刑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模式的首例涉林刑事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下堡坪乡下堡坪村村民张某、樟村坪镇桃坪河村村民阮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17余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依然从事非法贩卖木材并被区森林公安查获,法官当场宣布对张某实施逮捕,并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此次庭审开到家门口,形式新,效果好,“以案说法”进一步让普通群众看得见、听得着地去了解法律,引以为戒,遵纪守法,不滥伐林木,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巡回法庭实现了办案的生态、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黄明)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