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林业局制定林业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评价办法
日期:2017-07-12 18:11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dingfeng阅读量:
为切实加强林业统计工作,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近日,市林业局制定印发了《宜昌市林业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办法》从报表报送情况、数据质量情况、数据分析情况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4个方面进行统计评价,其中报表报送情况包括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3个指标,数据质量情况包括正确率、修正率和一致性3个指标,数据分析情况分为月报情况说明(同比或环比增减幅度较大的指标)和年报分析,统计工作管理情况包括队伍建设和日常工作两个方面。评价采用百分制,其中报送情况占40分,数据质量情况占40分,数据分析情况占10分,统计工作管理情况占10分。同时,市林业局制定了《宜昌市林业统计工作考核评分表》和月报报送记载台账,评价实行年度评分、年度通报,年终根据各单位报表报送情况和征求相关科室意见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宜昌市公务员办公门户网上进行内部通报。(计资科 李琼)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