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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扎实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

日期:2018-03-12 17:28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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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收到《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宣管字【2017】73号),将于2018年5月前接受国家森林城市复查。

  2012年7月,宜昌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成为宜昌生态文明建设的金字招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霁书记、张家胜市长、刘洪福副市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保持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复查迎检工作,以必胜的信心和务实的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查。市创森领导小组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启动复查相关工作。工作专班在认真研读国家森林城市新、旧评价指标体系和《湖北省宜昌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森林城市40项评价指标制定了《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调查统计表》;根据规划工程内容制定了2012-2017年度任务完成表和投资汇总表,并将收集资料任务进行了分解。

  12月4日,全市召开了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会议,按照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过程中明确的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对迎检复查的工作任务以清单方式,各区、县(市)和市直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提出质量标准,确保创森复查各项迎检工作落到实处。(丁 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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