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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

日期:2018-08-28 14:58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yc_tangchao阅读量:

  近日,远安县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远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和林业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证据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了激烈、严谨的辩论,公诉人充分展示被毁坏林地现场照片等证据,举证有力,直击要害。同时,公益诉讼人围绕生态环境破坏评估意见的法律效力和如何恢复原状展开了深度辨析。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并愿意依法承担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按照法院判决认真做好所毁林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庭审结束后,该局随即组织全体民警和林业执法人员就庭审旁听展开深刻讨论,围绕涉林执法办案和生态环境修复,紧扣办案环节存在漏洞和瑕疵,如何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合理性、闭合性和客观性,如何实现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如何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纷纷建言献策,为下一步森林资源管理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牛某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开挖山体取土达40余亩,造成森林资源被严重破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该案由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局主动与检察院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通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查阅资料、技术支撑等,有力推动了该案的成功判决。(刘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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