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森林公安局“三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昌市森林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抓好工作部署。组织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制定并印发了《宜昌市森林公安局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宜昌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二是抓好信息宣传。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市林业局印发的市直林业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同时借力QQ、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全体民警。城郊派出所、大老岭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大走访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动林区群众举报黑恶线索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抓好线索排查。按照“宜早不宜迟,宜小不宜大,宜攻不宜守,宜严不宜宽”的要求,相继开展了“楚天冬季攻势行动”、“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绿剑2018专项行动”,把警力沉下去,重视线索摸排工作,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林区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还组织全体民警对已办及在办案件排查分析,从警情、案件中排查挖掘隐藏背后的黑恶线索。通过深挖细查,多方合作,形成合力,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解决好本辖区突出的林区治安问题。2018年1-10月,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涉林案件115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6%,其中刑事案件123起,林业行政案件1030起,维护了林区社会秩序,保障了森林资源安全。(李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