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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森林公安局等2集体胡玉林等3民警获省森林公安局记功奖励

日期:2018-12-10 17:09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yc_tangchao阅读量:

  近日,从省森林公安局获悉,秭归县森林公安局、兴山县森林公安局水月寺派出所在“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分别被省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全省仅8个单位荣获此殊荣。另外,兴山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胡玉林、当阳县森林公安局玉泉派出所所长赵昌兵、宜昌市森林公安局夷陵区分局民警梅宪凯被省森林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今年3月份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按照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在全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森林公安局的直接督办指导下,克服人少事多,案多人少等困难,深入开展案件线索摸排,不断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截止11月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在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中,查处涉林地案件545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5起,侦破25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20起,查处52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50余人次,收回林地570余亩。(李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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