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华来宜调研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9月26日,省林业局副局长黄德华一行来宜调研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刘丰雷出席调研座谈会并作工作安排。
在听取市、县两级推行林长制工作汇报后,黄德华指出,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主动谋划,率先启动,干在实处,在组织领导、方案印发、制度建设、林长巡林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市州前列,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她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坚决落实落细。一是进一步吃透政策,增强紧迫感。各地要充分领会精神、吃透政策,发挥林长制在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我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五级林长制,实施方案还没有印发的地方,要迅速研究、尽快印发,同步制定工作制度、考核方案。二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林长制目标任务,确保任务落地落实。要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压紧、压实林长工作责任,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建立林长巡林、联席会议等运行体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研究调度。要找准问题症结,推动林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补齐生态短板,全面保护修复森林资源。各级林长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研究调度,当好同级林长的参谋助手,加强与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强化对下级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认识舆论宣传对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正向引导作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不断营造林长制工作浓厚舆论氛围。

刘丰雷要求,宜昌市林长制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工作安排,明确一个认识、完善一个机制、用好两个制度。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林长制是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要政策机遇,是宜昌加快建设三峡生态屏障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10月底前县市区要全部完成实施方案制定。要进一步完善四级林长巡林的工作机制,明确林长巡林的目标、内容、责任,建立巡林清单,通过巡林切实解决问题。要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成员单位各自优势,在机构编制、人才培养、经费保障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部门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要用好督查考核制度,根据省级考核标准,落实市、县两级考核方案,合理运用奖惩机制,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志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宜昌高新区农林水中心主要负责人,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市林长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