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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林业局:创新选聘机制,激发护林活力

日期:2023-06-13 11:49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林业局三级审核员阅读量:

  生态护林员政策是践行“两山”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深做实林长制的务实举措。积极开展生态护林员差异化选聘探索实践,激发了生态护林员工作活力,深化了“林长+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实现低收入人口增收最优化和生态资源管护效果最大化的双赢局面。

  一是分类设岗,岗位价值认同显著提高先后数10次下村居调研,3次召集乡镇分管领导商讨研究,统筹考虑管护任务、协调能力和巩固脱贫成果等实际情况,根据选聘对象的身体条件、管护能力、管护面积,分类设置一、二类生态护林员岗位。选聘条件由“三不限”不限年龄、不限身体素质、不限业务技能,调整为“二能一不”能够稳定胜任户外巡护,能够熟练使用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APP,年龄不超过65岁。2023年度全县选聘一类生态护林员186名,二类生态护林员894名。差异化岗位设置和薪酬分配,突出了效果导向和动态管理,让乡村更多的善为者、能为者参与到护林队伍中,成为村级治理的重要力量。

  二是精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坚持县建、镇聘、站管、村用的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护林员实行分类选聘、分类考核、分类兑现,确保护林员总人数不变、资金不突破、管护全覆盖,落实“地点清、面积清、任务清、责任清”“四清”巡护工作要求。建立乡镇生态护林员月度例会制度,参会生态护林员汇报当月巡护情况,林业站就护林员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指导建议、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乡镇林长办安排下月工作,进一步强化护林员管理,督导巡山护林工作落实。生态护林员分类选聘,增强了岗位吸引力,规范了管理机制,促进护林员比学赶超、互促共进的竞争意识。推行分类选聘后,生态护林员平均年龄从56岁下降到52岁,高中以上学历占比提升0.3%,天然林保护政策宣传、资源管护、联动管理、APP操作等工作水平同步提升。

  三是量化考核,管林护林质效明显改善县出台《远安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按照年人均4000元标准将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下拨到各乡镇。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生态护林员考核细则》,要求乡镇政府、林业站、村级林长、驻村队长、专职护林员参与生态护林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管护成效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管护协议约定扣减管护补助或解聘,扣减的管护补助统筹用于工作质效好的生态护林员。考核激励措施有效激发护林员工作活力,促进生态护林员更好履职尽责。2022年,我县一类生态护林员岗位补助标准最高达13000元/年。全县渉林行政案件发生数较上年减少4起,涉林违法面积较上年的4.2538公顷下降75.3%,连续第3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省级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创建率分别达到86%、44%,林长制工作在全市2022年度考核中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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