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调出“三有”保护名录 全市调整野猪致害防控部署
国家林草局近日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保护名录,野猪调出名录,宜昌属于野猪致害严重区域,每年7至9月是野猪致害高发期,7月13日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农业、公安、财政、应急、民政、乡村振兴7个部门和宜都、秭归、点军林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野猪防控的基本情况:2022年,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区积极落实“种群调控、主动防控、致害补偿”措施,全市组建护秋队50支,猎捕野猪269头,安装野猪驱赶器1545个,建设防控电子脉冲围栏10公里;宜都、长阳、秭归、兴山建立野猪致害商业保险机制,全市野猪致害情况明显减少,投诉量下降42%。2023年,全面开展野猪种群调查工作,有野猪危害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政府购买致害保险赔付机制,种群调控。会上宜都、秭归、点军交流了野猪危害防控经验和做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解答了基层疑问,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说明。
野猪调出“三有”保护名录的政策变化:1.不再需要申请、核发狩猎证;2.不再实行限额管理;3.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野猪的猎捕仍要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后,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食用野猪违法,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和专业部门处理可以加工成动物饲料予以有效利用。
野猪防控提示:野猪喜欢吃玉米、红薯、花生等农作物,城区点军野猪致害比较频繁,上山结伴同行,野外路遇野猪不惊慌,野猪在未受到惊吓和威胁情况下不会攻击人,按以下操作,可大大降低被攻击的可能:做到“四不”即不逃跑、不惊叫、不攻击、不驱赶。
上山和守护农田时,配以家犬随行,可利用口哨和锣等能发出大响声物件驱赶野猪或进行预警;在农田周边设立围栏或刺篱,并利用高音喇叭放野猪受伤悲鸣音,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野猪危害。(舒仁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