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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协作机制入乡村 以案释法护生态

日期:2026-06-03 16:42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林业局三级审核员阅读量:

  6月2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县林业局、傅家堰乡人民政府依托“林长制+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在傅家堰乡大龙坪村开展“巡回庭审+现场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法治课堂下沉乡村一线,让协作机制成为保护生态、普法便民的重要通道。

  活动现场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两名当事人因擅自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俗称“黄麂”),依法接受审理,被告人当庭认罪诲罪。零距离的庭审过程,让村民直观认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后果,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庭审结束后,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负责人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专项普法宣讲。他立足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的特点,详细解读本地常见重点保护物种名录、禁猎规定、法律条文等法律法规知识,让老百姓明白非法狩猎、违规采伐、私设捕猎器械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普法现场同步发放宣传资料,工作人员面对面答疑解惑,讲解普及野生动物致损保险补偿惠民政策,告知群众可依法申请农田、财物损毁补偿。同时,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举报违法线索,凝聚全民生态保护合力。

  此次活动通过“林长制+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巡回法庭现场审判与林业部门以案释法相结合,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和宣传效应,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全力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五峰林业局何海英 王剑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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