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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峡口镇森林防火“五字经”

日期:2013-11-15 00:00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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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以来,兴山县峡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来抓,“五字经”落实好2013-2014年度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一、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好”。一是召开了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就森林防火工作如何落实做好安排,对村干部及镇直应急分队队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调整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了森林防火预案;三是制定了2013-2014年度峡口镇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将防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四是制定了峡口镇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对野外用火进行严格要求;五是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下发了紧急通知,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二、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早”。一是及时落实了镇与村、镇与用材企业、镇与学校的防火责任状;二是及时落实了村与小组责任状、村与高危人员监护人协议书。确保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基层。

三、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高”。一是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发表了电视讲话,宣传森林防火;二是各村在重要地段刷写森林防火固定标语和张贴临时性宣传标语;三是在全镇的小学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四是通过镇政府短信平台为林农发送森林防火警示短信;五是继续对《林业政策一本通》进行深入宣传,确保将森林防火宣传落实到基层。

四、森林防火扑救队员组建“快”。一是镇政府率先在镇直单位抽调人员组建了5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扑救队员;二是各村及时在村民中挑选精干人员组建了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扑救队员。确保森林防火扑救队员组建到基层,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

五、森林防火各项制度“硬”。一是严守森林防火值班制度。要求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二是坚持镇党政班子成员带班制度,积极检查森林防火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制度,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兴山县峡口林业站  龚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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