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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违规用火受处罚 立牌提醒防火灾

日期:2015-04-03 09:12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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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烧山林,法律不容情”、“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在远安县嫘祖镇青峰村谷某承包的山林主要入口处竖立了这样几块宣传警示牌。

    据悉,前不久,谷某在人工杉树林采伐迹地违规野外用火险些造成森林火灾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给予3000元罚款。民警对谷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让谷某认识到野外用火的危害性。为此,谷某在其承包山林路口竖立了宣传警示牌,以时刻警示自己和提醒周边群众注意森林防火。

嫘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也及时召开了所辖17个村(居)的护林员会议,以案讲法,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做到户平一册;各村重要路段竖立各类防火警示牌;村与农户逐户签订防火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落实了森林防火措施。(龚娅兰、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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