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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森林公安局迅速侦办四0三厂段滥伐林木案

日期:2015-11-20 09:49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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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日,宜昌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周立平同志到运河403厂段滥伐林木案现场指导案件侦办工作。403厂段滥伐林木案系1110日市公安局西陵分局移交至市森林公安局的案件,此案也是市人大跟踪监督的一起案件。

接到该移交案件后,市森林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刑侦大队限时侦办此案。刑侦大队迅速安排警力,在对移交材料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对案件现场实地进行了勘查,认为此案涉嫌滥伐林木犯罪,1111日将此案立为运河沿线403厂段滥伐林木案。经侦查查明:20156月中旬,杨某林从朋友处获得403厂拆迁区域内有笔树木砍伐和移栽生意的信息,便与杨某华联系,并一起到403厂区内去了解情况。 20156月底他们与403厂下属单位远舟工贸公司后勤管理负责人宋某联系,经与宋某协商同意,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于20151113日至18日,雇请工人用油锯砍伐运河沿线403厂拆迁区的林木。经鉴定,共计砍伐林木174株,折合立木蓄积102.2975立方米,所砍伐的树木全部销售到枝江和荆州,销售木材得款共计2902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林、杨某华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该案现已侦查终结,拟于近日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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