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为政务督查重点内容
近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5〕104号),通知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领导机构,严格落实防治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办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对因防治工作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要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加强疫情防控。要按照“预防为主,分类施策,综合防控”总要求,强化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层层落实监测责任,做到早发现、早除治。要对照阶段目标任务,科学制订综合防控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疫情扑灭应急措施。森林公安、林政和森防检疫机构要强化疫情封锁,加强疫区疫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疫情人为传播。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要充分发挥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的作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林业、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电力、通信、住房、工商、公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四是落实资金保障。要按照国办发﹝2014﹞26号文件要求,加强防控应急能力建设,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投入,将疫情监测、普查、检疫、防治救灾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防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列为政务督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督办,严格考核,及时通报。
根据通知精神,宜昌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宜昌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督办考核办法》,下一步将组成检查督办考核工作组,对各县市区除治工作进行多次检查督办,确保除治工作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