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2014年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公告

日期:2014-08-12 00:00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宜昌市市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宜府办发[2014]2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的意见》(宜府办发[2013]6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宜昌市2014年农业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宜市财农发[2014]422号)、《宜昌市林业局推进全市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宜林字[2013]33号)以及《宜昌市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宜林字[2014]28号),市林业局将对2014年度市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现就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分配资金总额

2014年市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260万元。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及竞争性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的时间界定

林业特色产业奖励的年度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所完成的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取得的成果。

(二)支持奖励的重点

一是达到一定规模的示范基地;

二是达到一定等级的林业特色产业品牌创建奖;

三是林业特色产业组织推进奖。

(三)奖励主体范围

全市造林大户、合作组织、林业企业、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申报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林业(农林水)局申报,由县市区林业(农林水)局自查筛选后汇总上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林业局申报。

具体标准详见《2014年度市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

三、竞争性分配项目的确定

各地上报的竞标性分配项目申报材料,经市林业局科教(产业)科初审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专家组评定,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评分排序,并按程序公示、报批后,确定中标单位及补助资金额度。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林业局必须按要求提报项目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市林业局报送申请文件。申报材料的文字、表格、图纸以A4幅面装订成册,一式7份并附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市林业局科教(产业)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梅朋森;联系电话:0717-6343023。

本项目相关材料竞争性分配申报指南及相关材料(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填报说明),可在宜昌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yj.yichang.gov.cn/下载。

附件:宜昌市2014年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

 

 

 

 

 

宜昌市林业局        

2014年8月5日       

 

 

宜昌市2014年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doc
\\"文件类型: 5c107a87178bcd6ac0badabfac811133.doc (125.00 KB)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