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林业局联想台式电脑询价采购公告
宜昌市林业局联想台式电脑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全省 林业内网专用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5]3327号
采购单位: 宜昌市林业局
项目内容: 联想商用台式电脑及操作系统采购(具体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报价文件)
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资格要求:(以下要求提供的资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供应商必须是电脑销售的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须知:
1.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本项目的报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宜昌市林业局联想商用台式电脑及操作系统采购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的价格。此报价单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交必须严格执行。
3.报价单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字确认,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后入袋密封,连同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在规定时间内至宜昌市林业局二楼办公室。
4.本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5.本次报价采用询价方式。在符合采购资质、要求和响应询价文件的有效报价单位中,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6.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凭合同书、验收报告及正规含税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结算货款。
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本项目参与询价采购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供应商应于2015年10月30日9: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将保证金缴纳到指定的账户(保证金进帐单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三峡建行云集支行
账号名称:宜昌市林业局
账 号:42201332001050216170
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回单复印件装入询价采购文件的正、副本规定位置中,但禁止以夹页、信封等形式装入询价采购文件中。
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无效。
在询价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所交保证金在5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所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中标后未履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计价方式:
本项目的计价方式采用包干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辅材、运输、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
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日期为
采购单位:宜昌市林业局
联系人:汤超 联系电话: 0717-6344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