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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8日,宜昌市林业局对运输木材货主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一案,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宜森林罚决字[2017]第108号),开具没收物品清单(没收违法运输的杉圆木11.8立方米),因货主不详,现予以在宜昌市林业局网站公告送达。
2017年7月28日
附:1、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宜森林罚决字[2017]第108号)
2、没收物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