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最美阳台”评选活动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以下简称市园林中心)拟就宜昌市城区“最美阳台”评选活动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SYLZXLHK2019001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组织策划实施宜昌市城区“最美阳台”评选活动。
2.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19年11月。
3.有关要求:服务商必须具有微信公众号,应拟定评选实施方案,制定评选标准,在媒体发布公告,收集参选作品图片,并配合市园林中心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作品在网上投票,确定20件“最美阳台”作品。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评选及资料整理。
中标服务商应实地核实中选作品的真实性。在参赛过程中,适时在媒体发表与活动有关的宣传文章,及时宣传好的作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激发市民的家庭园艺兴趣,助力花园城市建设。发表文章作品不少于20篇。评选活动全过程随时与甲方沟通,对外发布的一切信息及宣传新闻等都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所有作品及相关介绍宣传资料电子档报甲方保存。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5.服务商提供的方案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市民作品通过指定邮箱、微信等多种方式报名参选。
(2)奖项设置可以设置不同类型的项目(如最佳创意奖、家庭温馨奖、种植能手奖)。
(3)奖品的分配及标准要有明确的安排。参与奖不超过1000份(按报送作品的顺序确定,发完为止。),以园艺产品发放。其中报名参与并满足要求的作品奖品不少于50元的标准,按月在固定地点发放。
(4)明确宣传组织策划方案。
(5)明确资金分配方案,其中用于评选作品的奖品金额不少于6万元。
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
确定专人全程负责该活动,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付款方式
在2019年8月底发放第一批参与奖之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其余款项在项目验收后30日内结清。
五、特别说明
甲方有权采用成交和未成交服务商提供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六、服务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服务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服务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花卉苗木种植、销售或园林技术服务等范围。
2.采购人将对服务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磋商。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服务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和方法
1.领取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领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服务商可在规定时间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园林中心(城东大道82号)107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7月16日14时30分。
2.磋商地点:市园林中心(城东大道82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媒体
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lyj.yichang.gov.cn/),
市园林中心网站(网址http://ylj.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联系人:张晓峰
联系电话:13997688850
日期:2019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