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森林火灾预防中心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宜昌市森林火灾预防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宜昌市森林火灾预防中心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森林火灾预防中心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折扣低的供应商成交(折后不足4000.00元,项目预算10万元以下按4000.00元计取,项目预算10万-50万元按6000.00元计取,项目预算50万元以上按8000.00元计取)。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宜昌市森林火灾预防中心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2.服务要求:
(1)报价不能低于代理服务市场成本价。
(2)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需将代理服务过程资料胶印成册送交采购人留存(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扫描件一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询价公告挂网后的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系统备案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且均需具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拟派人员缴纳的2023年5月-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分公司不允许参与本项目询价;
5.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须具有电子评标能力)、档案室(须提供各场所及设备照片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完全能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询价小组将不予认可);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9:30分,逾期上传邮箱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方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加密的PDF版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电子邮箱,接收邮箱:552011988@QQ.com
文件命名方式:XXX公司报价文件
六、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48号
联系人:邹远涛
联系电话:18771773216
宜昌市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