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日期:2017-07-26 15:22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赵润锋阅读量:

  为做好2017年市林业局市场主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科学、高效的完成抽签、检查和记录,根据《关于印发<市林业局市场主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林办字〔2016〕37号)、《宜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宜林字〔2016〕4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林业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林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市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通过两随机抽查有效发挥市场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增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事项及责任单位。根据市政府公示的《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年度我局随机抽查事项为: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管

  责任单位:市种苗站

  2、省重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监管

  责任单位:市局野保科

  3、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监管

  责任单位:市局野保科

  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监管

  责任单位:市局资源科

  (二)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发起抽查活动。按照抽取比例,以摇号等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过程必须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也可邀请驻局纪检组参与见证监督,抽取情况在局网站公示公开。

  (三)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由责任单位或科室会同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抽查项目、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以及不同抽查事项涉及的各类现场登记表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检查结果归档。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对被查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抽查工作全部结束后,随机抽查结果应归集装订成册。检查报告应在检查结束15个工作日内报局行政审批科备案。

  (五)违法违规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违规情节较轻的,可结合我局行政指导工作,对抽查对象下达行政指导提示书、行政指导劝告书,要求抽查对象规范经营活动,避免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对违规情形较严重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抽查对象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情形,属于林业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的,按职责分工交由相关科室或单位依法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过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违法违规线索推送至其他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确保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查处。

  三、公开公示

  (一)过程公开。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抽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结果公示。抽查工作结束后,随机抽查结果在局网站公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记录在该市场主体名下,并同步上传至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落实分管领导为责任人,行政审批科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牵头科室加强责任单位间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市场主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宜昌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执行“两随机”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是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的有效手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逐步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全面提高林业执法工作总体质量。

  

  附件:

1、2017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内容.doc
2、宜昌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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