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林业和园林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11-21 11:16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责任编辑:赵润锋阅读量:
 
 

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市林业和园林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2年10月21日

 

  

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规范透明、公正高效、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机制创新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体的联合监管模式,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后,符合规定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市场主体数量较少,应纳入重点监管,不适用于双随机抽查;新《森林法》颁布实施后,木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许可取消,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名录以市场监管部门掌握为主,拟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不再列为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二)调整更新“两库”内容。保护科和种苗中心分别对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检查对象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行政审批科,由管理员统一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录入修改。

三)制定抽查时间计划。各责任科室和单位根据具体工作安排,1028日前填写《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间计划表》报行政审批科。管理员在省“双随机”平台按照时间计划表顺序,随机抽取各检查事项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通知各责任科室和单位按照随机抽取结果,在计划时间内开展检查活动。

(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责任科室和单位会同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抽查项目、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以及不同抽查事项涉及的各类现场登记表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五)检查结果公示归档。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报行政审批科,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将检查报告报行政审批科存档,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对被查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抽查工作全部结束后,随机抽查结果应归集装订成册。

(六)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违规情节较轻的,可结合我局行政指导工作,对抽查对象下达行政指导提示书、行政指导劝告书,要求检查对象规范经营活动;对违规情形较严重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情形,属于林业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的,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审慎监管执法的要求,按职责分工交由相关科室或单位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过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违法违规线索推送至其他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确保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科牵头加强责任单位间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依法依程序组织检查,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市场主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宜昌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执行“双随机”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间计划表

抽查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抽查频次

抽查比例

计划抽查时间

备注

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检查

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宜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1次/年

20%

10月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检查

市种苗中心、宜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1次/年

20%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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