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2025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2025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
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按照“规范透明、公正高效、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抽查计划。根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2025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的通知》要求,计划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检查”及“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监督检查”作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我局作为发起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同推进此项工作,实现联合抽查率达100%的目标。
(二)调整更新“两库”内容。保护科和种苗中心分别对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检查对象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行政审批科,由管理员统一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录入修改。
(三)抽取检查对象及人员。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抽取比例,通过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束后通知相关责任科室和单位按照随机抽取结果,在计划时间内开展检查活动。相关单位提前做好数据共享、资料互通工作,确保抽检顺利进行。
(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保护科、种苗中心、市野保站会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抽查项目、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以及不同抽查事项涉及的各类现场登记表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五)检查结果公示归档。部门联合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各责任单位应将检查报告归档并妥善保管,抽查工作全部结束后,随机抽查结果应归集装订成册。
(六)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违规情节较轻的,可结合我局行政指导工作,对抽查对象下达行政指导提示书、行政指导劝告书,要求检查对象规范经营活动;对违规情形较严重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情形,属于林业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的,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审慎监管执法的要求,按职责分工交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过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违法违规线索推送至其他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确保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依法依程序组织检查,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要求,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执行“双随机”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5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计划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频次、比例 |
抽查方式 |
实施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实施层级 |
|
1 |
林木种子监督检查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检查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市场主体 |
1次/年 A类5% B类10% |
实地检查 |
6-11月 |
林业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部门 |
市级 |
|
2 |
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监督检查 |
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检查 |
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市场主体 |
1次/年 A类5% B类10% |
实地检查 |
6-11月 |
林业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部门 |
市级 |

